济南市历下区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考公告
4.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笔试时间、地点等调整的,将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
1.根据两类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笔试合格线,并按招录计划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计划招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招录信息和山东华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按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报名系统进行打印。逾期不领取或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本次面试为同一岗位多个考场,为最大程度实现公平竞争,采用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面试修正成绩(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社区服务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考场全部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平均值)。
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面试形式视情采取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6.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根据两类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分别由高分至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出现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最后面试的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分数高的进入体检考察名单。
体检、考察和选岗
(一)体检
1.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在体检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其他作弊行为的人员,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处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按照济南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任职条件开展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或不宜担任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情形。
(三)选岗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分别组织两类报考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2.在规定时间未参加选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3.选岗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布。
(四)公示
对通过体检、考察、选岗的人员,将在历下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管理和待遇
(一)劳动合同。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与山东华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确定难以胜任工作的,不予录用。在合同期限内,由用人单位每年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本次招录的人员执行社区工作者相关岗位薪酬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