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济南高新区社区工作者招考简章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从事社区工作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知识。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一)笔试
1.笔试方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为原始笔试成绩与笔试加分之和,其中笔试加分以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申请加分项计算。
2.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加分条件。为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提高社区专业化程度和服务能力,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本次考试笔试加分采用考生承诺制,考生网上报名前自行核实核准加分条件,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报申请加分项。考生报名成功即视为承诺所申请加分项属实,根据其申请加分项进行笔试成绩加分。加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不累计计算;加分名单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公示。
(二)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并按总招考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高新管委会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资格审查。对参加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招考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公告及岗位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法提供网上申报的加分材料或提交的加分材料与申报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命题方法,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针对因考生人数较多且分在多个面试室进行面试的岗位,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本考场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类岗位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考场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加分后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岗位确定
各岗位(A、B岗)根据本岗位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报考意向进行岗位匹配和确认,名次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匹配和确认,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确定选岗顺序。意向岗位满员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其他空缺岗位,自愿放弃的,签订《放弃录用资格声明》。
(四)考察、体检、公示
1.考察工作由各街道按照本《简章》要求和济南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任职条件开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或不宜担任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情形。
2.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四、人员待遇和管理
1.考录的社区工作者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本次新招录人员享受社区工作者相关岗位薪酬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录用人员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薪酬按录用职务的基本工资发放。
2.本次新招录社区工作者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从新招录人员中选配部分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作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人员,充实疫情防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