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人才公寓办理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四)公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入围人选和排序结果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选房名单。
(五)选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布选房通知,根据综合排序结果组织公开选房,纳入选房名单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顺序挑选房源并签字确认,选房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已经选房的申请人发放《人才公寓配租(售)确认书》。
(六)签约。申请人在选房结束后30日内,持《人才公寓配租(售)确认书》进行合同签订。申请租赁型人才公寓的,申请人、用人单位与人才公寓运营单位签订三方租赁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申请产权型人才公寓的,申请人持身份证等资料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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