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贯彻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知
10、强化涉疫安全保障。
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 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 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 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 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11、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12、加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
充分发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作用,摸清辖区特殊人群底数,建立居家隔离人员台账, 监督其规范落实“足不出户”等措施,对隔离期间有就医送药、生活物资等需求的,要指定专人做好服务保障。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组)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安全距离,自觉遵守防疫规定,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就医,当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 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 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