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宁夏考区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七)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外科及以上级别口罩,原则上佩戴N95口罩;除在进入考场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摘除口罩外,在考点、考场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须注意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不得相互交流,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拥挤。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经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评估,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排除新冠肺炎疾病后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服从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的建议。
三、其他要求
(一)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因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请考生持续关注自治区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考生须知,保持手机畅通,并按防疫要求准备个人相关核验材料。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全天24小时提供服务):
自治区:0951-12320 银川市: 0951-6889737
石嘴山市:0952-2218410 吴忠市:0953-2039332
固原市:0954-2088109 中卫市:0955-7065378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