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区2022年第四季度紧缺人才认定通知(12月6日至13日)
(十二) 《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每一页均需盖章,同时材料准备齐全后在材料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单位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紧缺人才变更工作单位后资格继续有效申请表》(本
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
A4纸同侧);
(四)申请人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五)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
件;
(六)申请人自首次缴纳社保之月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等原件及复印件;
(七)人才认定结果通知文件;
(八)现岗位工作证明材料;
(九)《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
*以上材料每一页均需盖章,同时材料准备齐全后在材料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相关要求
(一)申请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纸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电子版提供《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和《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的可编辑文档)。证明材料统一制定目录,所有材料按顺序排列装订,纸质版材料用订书器在左侧上下两颗钉即可,材料过厚的可以打孔线装,不要使用拉杆夹等侧封类夹子。
(二)所有申报材料还需要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彩色文件报送(每人一份)。涉密人员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411-84754706
地址:大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新街1号)3楼E厅12号窗口
附件:
附件1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xls
附件3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4-1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年)-上.pdf
附件4-2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21年)-下.pdf
附件5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1〕14号)(1).pdf
附件6岗位证明(模板).docx
附件7紧缺人才变更工作单位后资格继续有效申请表.doc
大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