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普洱市第二轮市直医疗单位人才招聘的条件是什么?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生),部分岗位可放宽至往届毕业生、国民教育毕业生,详见招聘简章(附件1)“其它”栏。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等招聘条件要求,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普洱市2022年第二轮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简章》。
3.年龄条件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 2022年11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 2022年11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 现役军人。
7. 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