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新冠疫苗接种点
新都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详情表(扫码查看)
(注:如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接种门诊会调整接种时间,请提前电话联系后再前往。)
目前,我国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临床试验和紧急使用阶段及前期重点人群较大规模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数据表明,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性良好。
一、 疫苗种类
灭活疫苗:附条件批准上市的3个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产品分别由北京生物、武汉生物和北京科兴生产。
腺病毒载体疫苗: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生产,基因重组腺病毒在体内表达新冠病毒S蛋白抗原,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
重组亚单位疫苗:获批紧急使用的重组亚单位疫苗为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
二、推荐免疫程序
(一)适用对象
18周岁及以上人群。(我区上半年主要接种对象为18-59岁人群,60岁以上人群无特殊情况请耐心等待下半年接种安排)
(二)接种剂次和间隔
1.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
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2.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接种1剂。
3.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迟种补种
对2剂或3剂次程序的疫苗,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对在14天内完成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在第2剂接种3周后尽早补种1剂灭活疫苗。对在14-21天完成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的,无需补种。
(二)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三)不同疫苗产品替换
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四)新冠病毒感染及抗体筛查
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五)接种禁忌
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