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12月)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理论水平、工作态度、有无疏忽、差错、投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应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岗位胜任能力。
(3)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二)合成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岗位考核成绩×40%。
(2)排名: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进入下一个环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3)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生请仔细阅读《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疫情防控提示》(附件5),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四)参加考试考核时,考生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证明)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打印件(手写签名),否则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
体检由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进入体检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医院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经医院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录用人员,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聘用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兑现相关待遇,包含基本工资(按湘潭市最低工资标准核发)和绩效工资,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八、纪律要求
1.考试考核及聘用工作全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请客、送礼金(券)、发短信、找人打招呼或威胁、恐吓、诋毁、造谣,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考核资格。如聘用后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疫情防控措施,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参与考试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予以回避,未主动回避及违反者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处分。
九、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669039
监督电话:0732-58669402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如有变动,以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为准,具体相关事宜由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招聘报名表
附件3:《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报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4: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考核表
附件5: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6:疫情防控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