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疫情防控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楚雄州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通知(核酸+报备)
| 7月6日
一、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二、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楚雄州关于调整集中隔离管理措施的通知
| 6月16日
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楚人员不再查验核酸阴性报告,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测,但需主动配合做好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工作,并严格遵守楚雄州各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倡所有来(返)楚人员入楚后按自愿原则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6月16日关于调整来(返)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 5月27日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云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动态调整入返滇涉疫人员管理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切实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来(返)楚人员疫情防控管控要求动态调整如下:
》》关于调整来(返)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 5月9日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部分地区病例增长迅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2022年5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切实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调整后的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关于调整来(返)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 4月12日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部分地区病例增长迅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落实“四早”要求,切实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全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以及14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建议暂缓入(返)楚。所有入(返)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主动配合扫验码和健康管理工作。
》》楚雄疫情防控加强政策(隔离+核酸)
| 3月14日
1、主动进行报备。近 14 天内本人或家人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进行报备。
》》3月14日楚雄发布疫情防控政策(附社区报备+核酸政策)
| 3月9日
截至3月8日0时,全国有11个高风险地区,139个中风险地区(具体可查询国务院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为做好全州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输入,楚雄州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示:
》》3月9日楚雄州疾控中心发布最新疫情提示
| 2月20日
一、严格限制前往德宏州瑞丽市、红河州河口县、文山州麻栗坡县,省外其他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省外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州(市)的其他县(市、区)及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省内文山州麻栗坡县、德宏州瑞丽市、红河州河口县以外的其他县(市)及边境县(市)。
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楚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即日起,由上述地区来(返)楚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予以放行。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流动。
》》2月18日楚雄发布瑞丽/文山/河口来返疫情防控政策| 2月8日
一、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健康码变化情况。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2022年1月21日以来有广西百色市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及其他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来(返)楚人员,须于6小时内向单位、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或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春节假期后,州外来(返)楚人员入楚,第一时间向单位、村委会(社区)报备,如实报告近14天内行程轨迹,倡导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情况,并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主动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