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慢性疾病接种新冠疫苗可以吗?
恶性肿瘤
可以接种:恶性肿瘤患者手术、放化疗结束3-6个月后,临床检查指标恢复良好,接受辅助内分泌治疗者可以接种;恶性肿瘤治愈患者。
不建议接种:恶性肿瘤患者正在接受抗肿瘤治疗者,如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化学药物维持治疗者;预期生存时间小于3个月的恶性肿瘤终末期患者。
特殊治疗
可以接种:停止接受生物制剂治疗(如利妥昔单抗等)3-6个月后患者。
暂缓接种: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接受免疫抑制剂等患者用药期间暂缓接种。
移植状态
可以接种: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者经专科医生评估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暂缓接种: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3个月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CAR-T细胞治疗6个月内,或存在II~IV度或难治性急性GVHD或广泛性慢性GVHD的患者。
其他情形
可以接种:普通外科手术、骨折、外伤后,身体恢复良好,无其他不适,可以接种;精神病、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患者,病情稳定期可以接种。
暂缓接种:任何原因引起发热(腋下体温≥37.3℃)者;感染性疾病急性期(如急性呼吸道感染等)患者。
不建议接种:姑息治疗、安宁治疗患者或极度衰弱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