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泰安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通知
三、办理程序
1、申报。用人单位根据申报通知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出申请。个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或提交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资格。
2、初审。用人单位对提出申请的高校毕业生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审核;“人才飞地”企业由依托单位进行审核。市级科技部门向市级人社部门提供已认定的“人才飞地”企业名单。
3、复核。县级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查询核对,并将涉及企业名单提交本级工信部门,工信部门对工业企业名单进行认定。
4、公示。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将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标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备案。公示无异议的,县级发放部分由县级人社部门将补贴发放名单及标准等材料报属地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人社部门、市财政局备案。市级发放部分由市级人社部门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备案。
6、资金拨付。县级发放部分在备案完成后,由属地财政部门拨付至县级人社部门,县级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享受补贴的人才所在企业财务账户;市级发放部分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市财政拨付至市级人社部门,市级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享受补贴的人才所在用人单位财务账户。用人单位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个人账户。
四、申请材料
申请经“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官网首页—个人(单位)网上服务—人事人才—泰安市人才金政服务平台(网站链接:http://124.130.146.14:8008/tsp/logonDialog_3709.jsp)办理。对特殊申报人员或需进一步核实人员,依据要求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仅在首次申报时提供);银行工资发放明细(银行);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仅在首次申报时提供);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等国家级及以上技能赛事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供相关荣誉佐证材料。
五、时间要求
1、个人端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月21日17:00。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务必于12月2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需要完善材料的,于12月22日下午17:00前完成材料修改并网上申报。
2、单位端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月23日17:00。
3、人社端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月26日17:00。
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六、其他事项
各用人单位、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网上申报,并负责及时审核申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对弄虚作假冒领或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缴违规发放资金,五年内取消补贴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咨询电话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61020;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33092;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569417;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23451;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26758;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628558;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28903;泰安高新区人力资源部,8939539;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8565381;泰山景区人力资源部,5369369;徂汶景区人力资源部,8920718。
附件:1.泰安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个人端)操作说明
2.泰安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单位端)操作说明
3.泰安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人社端)操作说明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