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5月20日电(李娟)20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该省聚焦特殊群体和居家养老问题,在“十四五”期间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改造项目7116项,缓解老年人因生理功能退化导致的适应不良,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青海省重点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失能家庭实施居家养老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改造对象扩大到城乡低保老年人、残疾人、空巢、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改造区域突出老龄化程度高的社区(村)或住宅小区,改造步骤突出评估和监管。
在改造过程中,重点关注“厕浴间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家居环境改善、智能监控与随访、辅助器具适配”等功能。各地可根据老年人意愿和实际生活需求,制定“一户一策”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减轻老年人居家养老改造的经济负担。
据悉,在财政补助优先保障青海省户籍的贫困孤寡老人、残疾人家庭纳入居家养老改造需求的前提下,改造范围可扩大至城乡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空巢、失能老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超出部分由市州县政府根据当地财力情况确定。
青海省提出,居家养老改造要遵循市场要求,在需求评估后制定改造方案并实施改造。在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转型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创新,先行先试,通过政府适当补贴等方式,引导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养老转型,激发市场活力,提高供给质量,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发展壮大养老服务、居家养老设施、老年用品等消费市场。
目前,居家养老改造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计划今年完成西宁、海东1500户居家养老改造任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