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次比较试验发现的问题,江苏省消保委已将结果反馈给相关生产和销售企业。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 居上:防晒霜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当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当中对于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的规定,防晒霜的实际成分与标签标识、注册信息应当做到三者一致,特别是消费者关心的防晒剂、防腐剂的准确标识,对于有消费偏好的消费者是选择含有物理防晒剂,还是化学防晒剂或者混合防晒剂的产品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对特定防腐剂成分有过敏反应的消费者也可以在购买时选择合适的产品。
调查中注意到,近年来,随着家长防晒意识的提升,儿童防晒化妆品产销量高速增长。然而,在儿童防晒化妆品产销量连年增长的同时,一些商家为了增加销量,在销售时混淆概念,夸大、虚假宣传等乱象也随之而来。
国家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杨洋:儿童防晒化妆品属于儿童化妆品一个品类,有的在宣传时混淆概念,有的存在夸大宣传的现象,还有一些化妆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销售包装形式容易引人混淆也是威胁儿童用妆安全的因素。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括儿童的产品必须按照儿童化妆品进行管理。但目前市场上有一些化妆品标注“全家可用”“婴幼儿、儿童、成人均可用”等宣传语,实际上并没有按照儿童化妆品进行申报。
据行业专家介绍,防晒霜等防晒化妆品主要防的是紫外线对人体皮肤的侵害。与成年人相比,儿童皮肤色素层薄、光敏性高、更易被紫外线辐射灼伤。另外,儿童的户外活动时间较长,紫外线辐射累积量更多。据估量,儿童每年接受的紫外线照射量是成人的3倍,因此儿童更需要防护。行业专家表示,面向成人销售的防晒霜配方相对复杂,不一定适合儿童使用。
国家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杨洋:儿童不能用成人防晒霜,因为孩子的皮肤细致柔滑,皮质层薄、黑色素少,相对于成人来说紫外线抵抗力弱,所以成人防晒霜不能满足儿童皮肤要求。
那么家长在为孩子选购儿童防晒霜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这次比较试验涉及的29批次样品中,有8批次为物理防晒剂产品,经检测全都符合标准要求;另外21批次为化学防晒剂产品及混合防晒剂产品,其中有3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
据行业专家介绍,防晒霜是利用对光的吸收、反射或散射作用,起到保护皮肤的效果。按照原理不同,防晒类化妆品一般分为物理防晒剂产品、化学防晒剂产品和物理化学防晒剂混合添加的产品。其中,物理防晒剂产品是通过反射紫外线达到防晒效果,目前市面上的物理防晒剂主要有二氧化钛和氧化锌;化学防晒剂通常为紫外线吸收剂,通过吸收溶解紫外线达到防晒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对皮肤起到保护作用,但过量使用会影响皮肤健康,可能出现皮肤过敏发炎、光敏感等问题。
行业专家表示,从使用效果来看,物理防晒剂产品相对更安全温和,更适合对安全性有较高要求的婴幼儿和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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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儿童应注意不要过度使用防晒产品,在选购时应认准有信誉的销售平台和品牌,此外还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管局“化妆品监管APP”查询有关儿童防晒化妆品的注册信息,了解清楚之后再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