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老家经营了名为“福来”的糕点店,迄今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制作的月饼因味美价廉,在老家及周边颇有名气。不久前,邻市新成立的食品公司抢注了“福来”牌月饼的商标,要求杨先生停用该商标并承担赔偿责任。他这么要求合法吗?isL拜客生活常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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