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外省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和抵达考试所在地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或者提供入鲁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
5.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完成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对尚未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执行。上述考生须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考试,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6.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属于以下情形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本人向考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名考试费将于考试结束后按原支付渠道退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
(六)自觉接受体温测量。
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如体温≥37.3℃将进行复测;如复测后仍≥37.3℃,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请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七)做好个人防护。
建议考生考前减少跨省、跨市的区域流动和人员聚集,省内考生考前14天不要离鲁,外省考生尽量在考前14天返鲁。确需跨区域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当前所在地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谋划,按照考点所在地属地疫情防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报备等准备工作,合理安排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时间,以确保考试开始前完成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措施,以免耽误考试。
考生抵达考点后,请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非低风险地区和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其他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因疫情形势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进行相应调整,以上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以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请考生及时了解并严格执行。
三、遵守纪律,诚信考试
(一)遵守考试时间。
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考点体温测量和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违纪作弊严惩。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同时还将纳入公共信用失信信息范围,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为了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四、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务必提高警惕,切莫相信,坚决不参与“助考”犯罪活动。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我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ubao@sdzk.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