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计划生育等医疗费用)实行按项目支付,支付标准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一致,实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刷卡结算。同时将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时已经附带参加了城乡大病保险,无需另行缴费。大病保险已经与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一站式结算,参保人在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手续时,符合大病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同时结报。
参保人因住院或慢性病种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25700元,25700-385500元部分按70%报销。
注:大病保险的合规费用:包括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共付段按比例个人支付部分、封顶线以上、按规定结算前由参保人先行承担的部分、经批准的转外和异地就医按比例需自行承担的费用等。不包括医保目录外费用、医保目录范围内超限价部分、医用材料超限额部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