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独生子女奖励补贴申领指南,佛山市南海区独生子女补贴,佛山南海独生子女补贴政策,佛山市独生子女奖励政策,佛山市独生子女补贴
11、里水镇行政服务中心:85634072;
12、里水镇和顺行政服务中心:85119520;
13、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85592626;
14、大沥镇盐步行政服务中心:85756350;
15、大沥镇黄岐行政服务中心:85936190;
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健康局:86334227。
六、常见问题:
(一)市民表示其现户籍在肇庆市,已在肇庆申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现咨询如将户籍申请迁入南海区后是否能在南海区申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即已在他市申请是否会有影响)待遇是否也是200元每月?
1、户籍迁入南海区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2、根据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规定,从市外迁入的人员,要终止原来的待遇才能在我市享受奖励;
3、南海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二)市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遗失,是否需要补办,会否影响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答:申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不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市民现户籍在南海区的可提供个人相关的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登记,符合条件到龄后可以提出申请。
(三)市民在佛山市南海区的某有限公司退休,户口不在佛山,现市民想咨询相关部门:若其把户口迁至退休地,是否可以按照“本市户籍城镇居民”的条件,领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答:符合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奖励对象,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社区申请。到龄后从市外迁入的人员,奖励金自迁入当月开始计发。申请人在迁出地属按月奖励的,自迁出地终止待遇的次月开始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