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赴高校设点招聘教师,2021广东佛山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349人公告, 2021年佛山市顺德区招考区属机关雇员73人公告
(三)初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招聘初试形式为线上综合评审。
由区教育统筹成立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说课视频及其在校表现、所获奖项等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在初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1:3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环节。
初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如果推荐进入复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则该岗位不开考或按比例递减指标。
若某岗位进入初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则经初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可全部推荐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如有应聘人员放弃复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四)复试。
复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由区教育局直接组织。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复试时间和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复试完成后,对复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复试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进入)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需及时将情况报备区教育局。
(七)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顺德教育信息网教师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纳入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拟聘人员要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顺德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招聘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后报顺德区教育局审批。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于复试前7天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点击下载)。复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二)应聘人员复试当天进入复试地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应聘人员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
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应复试地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复试。
(三)外地应聘人员应提前了解复试地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复试。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应聘人员;
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人员;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