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珠海招生政策, 珠海民办学校入学条件
(2)非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民办学校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相关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报区教育部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应及时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三)第二轮录取(7月11日至8月31日)
1.有学位剩余的民办学校于7月16日前申报第二轮招生计划,报区教育部门审核后于7月18日前公布第二轮招生计划。
2.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第二轮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9日至8月16日。
3.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录取全部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员;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相关学校组织第二轮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摇号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四)录取顺序
1.小学一年级学生录取顺序:(1)政策性照顾入学适龄儿童;(2)珠海户籍适龄儿童;(3)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确定的享受免费待遇的本校教职工适龄子女;(4)其他符合入读资格的适龄儿童。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3)类适龄儿童无需参加摇号。(政策类照顾入学类型见附件1)
2.初一年级学生录取顺序:(1)本校直升学生;(2)政策性照顾生;(3)珠海户籍学生;(4)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确定的享受免费待遇的本校教职工适龄子女;(5)其他符合入读资格的学生。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1)—(4)类学生无需参加摇号。(政策类照顾入学类型见附件1)
(五)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招生工作结束后,仍无录取结果的学生,可自行联系仍有学位的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进行补录。
六、招生流程
(—)6月1日—6月30日,入学资格审核。
(二)7月10日公布第一轮录取结果。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派位,电脑摇号派位时间为7月9日。
(三)8月20日公布第二轮录取结果。如符合入读资格人数超过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派位,电脑摇号派位时间为8月19日。
(四)报到注册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入学资料包括: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父母个人户口页、学生个人户口页”;2.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均需提供,持儿童接种证到接种单位开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禁止举行任何形式的提前报名、招生等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协调合作,共同做好学校招生工作,杜绝招生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二)加强宣传,热情服务。各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做好咨询解释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三)均衡分班,规范办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35号),做到阳光分班、均衡分班。学生注册报到后,直接由招生系统生成学籍数据,学校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附件1 珠海高新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
附件2 高新区属民办学校地址及招生电话
一、珠海高新区青鸟北附实验学校
地址: 珠海唐家淇澳岛南芒湾北大教育科学园内
联系电话:3388105
二、珠海市金峰学校
地址:珠海金鼎上栅大街16号
联系电话:629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