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如山 快速出击
肇事嫌疑车牌号码不确定,逃逸方向不明,案情紧急而复杂。警情如山,上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出警电话后,值班民警沈振东带领组员5分钟内迅速出警,黄耀武大队长、闫超教导员立即按照查缉道路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处置预案,一面向上级报告,一面迅速率领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取证。听到辖区发生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汇报后,上思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彭文军作出了“交管大队要调集有生力量,不惜一切代价,尽快破案”的指示,黄耀武大队长马上部署,召集全体民警迅速投入案件侦破工作。事故发生时值双休日,接到归队指令,大队民警放弃休息时间,立即返回大队参战。
经初查,19日下午15时05分左右,一辆红色的男式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中华路西门停车场前路段时,碰撞行人苏某某(女,53岁,造成苏某某受伤严重(2013年05月19日18时经医院确认为脑死亡,现在上思县人民医院抢救,按照医学等待医院宣布临床死亡)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了解案情后,黄耀武大队长、闫超教导员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有条不紊地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大队民警兵分五路,由黄耀武大队长全面指挥,闫超教导员带领各组民警紧张开展侦破工作。事故现场处置组,负责勘查现场,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事故现场调查组,负责走访目击证人;监控查询组,查看“天网”监控录像,确定肇事车逃离方向;追逃组,随时向可能逃逸方向进行追击;协调组,负责信息传递,通报案情,请求协查。一张密织的追捕网迅速撒开。
线索全无 陷入僵局
经勘查,事故现场只留下二轮摩托车刹车痕迹,无任何遗留物品,加上事故发生突然,时间短,肇事驾驶人迅速逃离,现场群众没有反应过来,无人记住肇事二轮摩托车车牌号码,受害者已脑死亡,暂不能收集到有价值线索,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案件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的闹市区,把人撞倒后,肇事驾驶人并没有停下来处理事故,而是立即逃离现场,情节十分恶劣。如果不迅速将肇事逃逸者缉拿归案,既无法向受害者家属交待,也无法向社会各界交出满意的答卷,还势必会造成社会负面影响。面对受害者家属悲痛欲绝的心情和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尽快将肇事嫌疑人绳之以法的呼声,大队领导和办案民警压力十分巨大。
面对这一情况,大队领导与办案民警并未气馁,黄耀武大队长、闫超教导员综合各办案警组反馈的结果,要求各组坚定案件必破的决心和信心,发场连续作战的作风,做到更加负责、更加细致,决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绝不轻易排除任何一切可能性,认真寻找破案的转机。黄耀武大队长要求把查缉重点放在“天网” 视频监控录像上。
天网搜寻 锁定目标
监控查询组组长欧铁举中队长在事故发生后马上与县局刑侦大队情报中心联系,与刑侦大队刘幼斌等民警一起按时间段调取各个路口的“天网”视频监控录像,逐一排查过往车辆。通过“天网”查看,由于车辆行驶角度问题,也只看到了车牌后面有个“1”,前面的号码难以确定,很难确定肇事车,破案难度加大,但他们并没有放弃,经过连续查看5个多小时的监控录像,对几万辆车的摸排、分析、比对,功夫不负苦心人,基本锁定桂P****1号二轮摩托车为肇事嫌疑车辆。而此时已是晚上8点多钟,欧铁举、刘幼斌等人才发现自己饥肠辘辘,原来是他们急于破案,连晚饭忘记吃了。欧铁举立即向黄耀武大队长、闫超教导员报告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黄耀武大队长立即召集各警组集中,对调查情况进行再次比对核实,最后锁定桂P****1号二轮摩托车为肇事重点嫌疑车辆。
科技助阵 真凶投案
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确认:桂P****1号二轮摩托车车主为王某(男,17岁)。至此案件取得重大突破。事不宜迟,黄耀武大队长果断决定,让陆安中队长与桂P****1号二轮摩托车车主王某父亲王某某联系,做其思想工作,敦促其动员王某主动来交管大队投案。
19日晚上23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迫于民警强大的侦查压力,在父亲王某某的陪同下到交管大队投案。欧铁举中队长连夜进行对王某进行审讯,其对发生交通事故供认不讳。至此,一起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仅8小时就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