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核发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核发标准是什么,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核发标准是多少,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核发标准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暂行办法的通知
申请材料
一、申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请表》(境外人员用中文填写)一式3份和一寸红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
2.国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国外人员有效护照复印件(验原件)或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验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留许或绿卡复印件(验原件);持中国护照者应提供出国前原国内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国(境)外人员和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门有关权威机构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递交原件)。
4. 能力、业绩证明材料(技能鉴定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验原件)。
5. 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已在本市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
6. 我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聘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验原件),或在钦州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文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等出具的用人证明书复印件(验原件)。
8. 用人单位集体申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9.在钦州投资创业的申请人,提交投资或者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投资的验资报告、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税单;员工花名册和工资表发放表复印件(验原件)。
申领程序
1. 申领人登录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进入《文本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报系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2. 服务窗口受理点在网上对申领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确认,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 审核受理点将申领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表》打印一式3份,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准,开具受理凭据,明确通知审批认定结果的时间。
4. 人社部门审批后,将审批认定的结果通知申领人,并请申领人持审批结果送市公安局户籍科。
5. 申领人携带身份证,到钦州市公安局户政科(处)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