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滨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滨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报考人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包括职高、中专、中技、中师等职业高中);
3、男性年龄20周岁到40周岁(1982年11月1日后-2002年11月1日前出生),女性年龄20周岁到35周岁(1987年11月1日后至2002年11月1日前出生),对岗位年龄有要求的按个性要求执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残疾、口吃,无纹身,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无精神病史及其他慢性疾病,矫正视力1.0(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身高1.7米以上(女性不底于1.6米),体重(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05,上限不超过20%,下限不低于10%);
5、同等条件下,烈士及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等优先聘用;
6、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心服务社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曾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擅自离职人员;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滨海县公安局门卫接待室(滨海县世纪大道1号)。
联系人:孟警官
联系方式:0515-84452021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必须戴口罩、出示苏康码、登记进入报名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原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