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面试形式:专业化面试。主要围绕考核考生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成绩合成规则如下:
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40%。
②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X50%+面试成绩X50%。
注意:面试结束后,各占比核定最终综合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六)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间先后)。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站上公布。体检工作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同时要符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需满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办理人事档案转(借)等,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遇成绩并列者,按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间先后优先(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间相同的,按加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责任分工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八、本简章由宿豫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宿豫区卫生健康局:0527— 84465606。
监督举报电话:
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27—84465599;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27—84465736。
附件:1、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
2、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