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非婚内所生子女。
办理材料:
非婚生育出生的人员,出生医学证明上有父亲、母亲信息的,应当由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凭以下材料向拟落户人员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1)父母扶养协议或者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出生医学证明;
(3)直接扶养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4)非婚生育说明;
另:申请随父亲落户,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办理程序:
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