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返宁波最新隔离政策大汇总(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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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11月15日更新
宁波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
各地要严格执行普通市民48小时1次的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全市重点行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最低频次为3天1检,其中高速卡口、铁路和机场等一线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1天1检,确保重点人员“应检尽检”;混采的重点人员核酸采样调整为5混1或10混1。对未按照规定要求落实定期核酸检测的重点人员及时赋“黄码”,实现应检尽检、全员覆盖,确保辖区核酸检测覆盖率达到规定的人口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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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以下政策为省级政策要求,市级建议大家来返前可电话咨询0574-12345,或咨询街道/社区,了解具体要求!街道/社区/乡镇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浙江省健康管理措施
1、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7+3”健康管理措施
即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第7天不再要求“双采双检”。对上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继续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健康管理措施;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对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应暂缓来浙返浙。对已来浙返浙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对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应暂缓来浙返浙。对已来浙返浙的,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4、对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等,实施3天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三天两检”
有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应暂缓来浙返浙。对已来浙返浙的,实施3天日常健康监测,其间落实“三天两检”:即在发现后的第1、3天分别完成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