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金东区教体局面向2023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
(三)面试
1. 面试要求:详见《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面试办法》(见文末附件4)。
2. 面试时间:拟于11月12日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合格分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出现同分的,以量化考核分数高者为先,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签约人员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考察者,按照相应学科面试成绩(合格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标准参照《教师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金东区政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金东区教育体育局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报到时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最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任教资格)。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能按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防疫要求。
整个招聘过程,严格执行金华市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人员安全健康。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 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 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4. 签约时应聘者需承诺在金东区所属中小学至少服务五年(因录用者违法、违规等原因不适宜继续任教的除外)。
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第二批)
附件2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第二批)
附件3 金华市金东区面向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量化考核表
附件4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面试办法
招聘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