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公开招聘10名辅警
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以下简称“轨道分局”)负责市域轨道领域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履行城市公安分局执法职责权限。为加强轨道分局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提升治安管控能力,根据《金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轨道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包括:接警员1人(男性)、站区勤务9人(其中市本级派出所站区勤务男性6人,女性2人,东阳辖区站区勤务男性1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见文末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2. 具有金华市户口(以2022年11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 年龄18至40周岁(1981年11月7日至2004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 文职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勤务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学历。
6. 金华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同意。
7.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 有特殊基本条件要求的详见《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见文末 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 详见《金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见文末 附件1)。
2.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军警等专门技能的人员、有曾在轨道公安从事辅警工作经验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 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 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 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 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注册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7日17时—11月18日8时。报名网址:http://jzzjf.gaj.jinhua.gov.cn/jhga/index(建议使用电脑谷歌浏览器登录“金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平台”)。
报考人员上网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新报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1月18日8时—11月19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情况。
(三)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19日17时—11月21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