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居民医保缴费入口
2023年绍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方式如下:
缴费方式:
1、浙里办APP缴款
通过浙里办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主界面或通过浙里办APP首页搜索“社保费缴纳” 进入主界面。选择“我为自己缴”模块可为自己缴纳;选择“我帮他人缴”模块,添加人员信息后即可为他人缴费。提示:同一账户缴费人数控制在20人以下。
浙里办APP
2、委托银行协议扣款
缴费人已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的,请在相应扣款账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保费,并确保该账户为正常状态。未签约缴费协议的,请在缴费期内选择银行各网点签订缴费协议,或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端签订缴费协议,并存足应缴的保费。
3、支付宝缴款
通过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主界面或通过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进入主界面。选择“我为自己缴”模块可为自己缴纳;选择“我帮他人缴”模块,添加人员信息后即可为他人缴费。提示:同一账户缴费人数控制在20人以下。
4、微信缴款
通过微信客户端扫描下方微信小程序进入“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主界面或通过微信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进入主界面。点击我要办理录入缴费人信息,录入完成后可为该人缴纳社保费。提示:同一微信账户缴费人数控制在20人以下。
5、银行窗口现金和税务窗口刷卡
其他事项:
1、前一年度正常参保,现调出市外工作、求学并于异地参保、户籍外迁、准备参加职工医保、已死亡等不再参保2022年城乡居民的相关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中断或终止手续,同时,需做好城乡居民医保银行缴费协议解绑手续,以免产生扣款;新生儿、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等2022年中途参保人员若需继续参加次年城乡居民医保的,需重新缴纳2023年费用。
2、参保人员已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尚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发生户籍迁出本县或死亡或参加职工医保等情形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已经进入待遇享受期的,费用不予退还。
3、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以通过支付宝--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缴费记录或缴费证明查询本人的缴费情况。
4、从往年缴费情况看,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但缴费仍不成功的可能情形有:
(1)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因遗失等原因换卡后,未再与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关联银行重新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协议;(2)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内余额不足(如因短信欠费补扣等原因);(3)社会保障卡(银行卡)账户冻结;(4)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协议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与存钱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不一致;(5)持有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为非新昌县发放的。
5、参保人可同步参加我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越惠保”,关注“越惠保”微信公众号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