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因重大疾病需提取公积金线下地点:
具体地址: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六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2-12号窗口
办理时间:全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 0578-12329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的原件。
2、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3、提供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原件、复印件)、
4、家庭收入证明、
5、年度内自负医疗费用凭证(原件、复印件)。
6、代他人领取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原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