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田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指南
2022年青田县城区公办幼儿园秋季小班招生公告
招生名额
1.青田县中心幼儿园:120名。
2.青田县实验幼儿园:120名。
3.青田县机关幼儿园:150名。
4.青田县机关幼儿园翡翠湾园区:50名。
5.青田县石郭幼儿园:50名。
6.青田县水南幼儿园:125名。
7.青田县水南幼儿园秀水名都园区:25名。
8.青田县油竹幼儿园:125名。
9.青田县油竹幼儿园芝竹园区:50名。
10.青田县华侨幼儿园:100名。
招生对象
小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3周岁适龄幼儿。
招生条件
(一)青田县中心幼儿园、青田县机关幼儿园
户籍在青田县鹤城街道西门社区、问鹤社区、清溪门社区、东门社区、新建岭社区、宝幢社区、花园降社区、鸣山社区、月里湾社区、塔下社区10个社区及一村、二村2个行政村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2年7月4日。
(二)青田县实验幼儿园
户籍在青田县鹤城街道西门社区、问鹤社区、清溪门社区、东门社区、新建岭社区、宝幢社区、花园降社区、鸣山社区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2年7月4日。
(三)青田县水南幼儿园、青田县石郭幼儿园、青田县油竹幼儿园、青田县华侨幼儿园
1.第一批
户籍在相关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2年7月4日。
2.第二批
(1)招生范围同第一批。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2年7月4日。
(2)招生范围同第一批。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商品住房的适龄幼儿。房产证以父母全权所有房产证为认定依据,房屋用途应为“住宅”。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2022年7月4日。
(3)招生范围同第一批。父母是招生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适龄幼儿。
3.第三批
(1)招生范围同第一批。(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2年7月4日。
(2)招生范围同第一批。(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商品住房的适龄幼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2022年7月4日。
4.第四批(仅华侨幼儿园适用)
招生范围内其他适龄幼儿。非青田籍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原件。
(四)青田县机关幼儿园翡翠湾园区、青田县水南幼儿园秀水名都园区、青田县油竹幼儿园芝竹园区
1.优先批
父母房产符合相关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房产证以父母全权所有房产证为认定依据,房屋用途应为“住宅”。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2022年7月4日。
2.第一批
户籍在相关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2年7月4日。
3.第二批
(1)招生范围同第一批。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2年7月4日。
(2)招生范围同第一批。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商品住房的适龄幼儿。房产证以父母全权所有房产证为认定依据,房屋用途应为“住宅”。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2022年7月4日。
(3)招生范围同第一批。父母是招生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适龄幼儿。
4.第三批
(1)招生范围同第一批。(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2年7月4日。
(2)招生范围同第一批。(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商品住房的适龄幼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