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黄码人员须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省内各地在落实重点行业人员核酸检测要求时,对未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可临时“健康码”赋黄码督促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后应自动转为绿码。
(三)对低风险状态人员赋绿码。
1.对赋红码、黄码以外的人员“健康码”赋绿码。
2.除实施日常健康监测人员须控制活动范围外,绿码人员一般不限制出行或活动。
(四)涉疫地区人员可赋红码或黄码。
1.涉疫地区人员,由省疫情防控办依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要求,经综合研判后,动态调整范围。
2.出现疫情严重态势的地区或场所,经省卫生健康委综合评估、省疫情防控办同意,可对有涉疫相关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纳入红码或黄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