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指南
办理条件
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受理凭证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审查/核准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办公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标准;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将审查是否通过的情况告知申请人。
4.决定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1.做出准予办理的,当场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2.做出不予办理的,当场告知申请人。
5.送达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
办理费用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10元/证
办理时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
线上申请:浙江政务服务网
线下申请:
岱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具体地址:星河路250号,四楼公安服务窗口021-026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