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无赔付责任的意外伤害门诊
参保学生先现金垫付,凭学校出具的意外伤害证明、社会保障卡、病历、发票等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3、死亡补助
学生家长凭社会保障卡、死亡证明、与参保学生关系证明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十、温州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单
经办机构名称地 址联系电话
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鹿城区黎明西路307弄12号88861161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鹿城区黎明西路307弄18号88861163
鹿城社保分局车站大道泰安大厦C幢二楼,黎明立交桥旁边88129815
瓯海社保分局瓯海区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五楼88533580
龙湾社保分局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龙湾中学斜对面85987021
开发区社保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雁荡西路350号,开发区大厦一楼88913796
温馨提示:
大学生医疗保险是政府出台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年度缴费,每人每年缴费只需50元。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大学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大学生以及孤儿,个人无需缴费。对于商业保险公司借办理大学生医疗保险便利一次性捆绑或搭售其它商业性保险的行为,欢迎您举报投诉。热线:888655768886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