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石家庄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组字〔2021〕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社区工作者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2年度石家庄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共设5个岗位,计划招聘1162名,其中,男性岗位、女性岗位各581人。岗位信息详见《石家庄市2022年度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目录》(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参加河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应聘石家庄市岗位(不含辛集、定州、省直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2日至2004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户籍地所在区(市、县)岗位的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应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户籍以2022年8月17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4.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6.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7.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8.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9.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10.符合招聘岗位目录上的相关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会道门、邪教组织活动的。
8.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9.石家庄市目前在岗的社区工作者。
10.存在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者情形的。
四、岗位职责
1.旗帜鲜明讲政治,积极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群众信党爱党、遵纪守法。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做好本社区居民的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事务,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3.积极服务社区居民,协助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等工作,整合多方资源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公益项目、慈善活动和志愿互助服务。
4.推动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指导和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工作。
5.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6.完成网格内分派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社会关爱服务、公共服务代办、应急响应处置等工作及党和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