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望都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在望都县行政服务大厅(社保就业大厅)报名窗口领取,领取时间为2021年9月5日下午15:30-17:00。
2.面试时间:2021年9月6日上午,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2)评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且严禁将任何资料、通讯工具等带入面试室。面试实行入闱管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五)综合成绩计算
参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测成绩×4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1.根据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的顺序进入体检。
2.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付体检单位。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政审考察
对通过体检的考生,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监委、公安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政审标准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和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所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应聘单位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超过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十)管理及待遇
望都县纪委监委招聘人员由望都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从事纪委监委相关工作;望都县公安局招聘人员由望都县公安局统一管理,从事专职看护工作。工作人员月工资标准1680元(包含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工资标准按政策适时调整),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并列入年度预算,由所在单位负责缴纳工伤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全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自觉回避。
六、附则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建议有疑问可对口咨询)
望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7727567
望都县纪委监委:0312-7827049
望都县公安局:0312-7720012
监督电话
中共望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312-782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