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公告
由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由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未收到邮件者在报名期间请致电工作人员确认。
应聘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关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经复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方可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笔试、复试
1.笔试
开考比例设为1:5,如果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低于5:1的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至满足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不低于5:1的比例为止。如果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5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一律进入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行政管理基本素质与文字综合能力)和岗位能力测试,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及大纲。笔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2.复试
原则上依据初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达不到1:3比例的,初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复试。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组织,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复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计算笔试、复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学生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对已经确定为拟聘对象的人员,未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或未按时报到者,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通过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优秀人才网(www.youxiuhr.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本公告中需要另行通知的相关安排将通过网络发布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及时告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河北农业大学网站相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