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保定市徐水区选聘部分高中教师公告
(七)聘用安置
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由教体局、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2020年暑假开学前,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纳入全区教职工编制,办理增人、入编等手续,工资从正式上岗后的当月计算。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或解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抵顶见习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新聘用教师须在区教育系统工作满6年以上方可流动。
五、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选聘工作人员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选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徐水区教体局 电话:0312-7115665
徐水区人社局 电话:0312-860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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