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隆阳管理部、四县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或住房公积金增(减)清册;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隆阳管理部、四县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或住房公积金增(减)清册;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