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如何办理《生育证》
本市户口市民
由夫妻提出申请,交单位或村(居)委会审核后出具双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到女方工作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手续。
申请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由县人口计生局办理。
外籍流动人口
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本省公民,经户口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出具婚育情况证明,也可以在异地办理生育手续”和《云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周年以上的本省流动人口,凭其户籍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原则上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证》”的规定,可以在临沧办理《生育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