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办证指南
六、州、市、县考办审核档案注意事项
1.有单科合格证、合格试卷、州市考办审验过的专科以上毕业证复印件、已办好的免考手续申请表及成绩单复印件;实习或论文合格证。
2. 对更名的考生,须有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3. 州、市、县教育局(教委)必须在考生填写合格的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上盖章;
4.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01年起,自考毕业证书要报教育部注册,方能承认学历,注册时须有身份证号。因此每张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第三面须贴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可用户口本复印件或士官证复印件代替;
5. 考生必须在办证县(区)报考合格一科以上才能领表办毕业证。完全没有在办证县(区)考试的,不得领表办毕业证,须在原考地办毕业证;
6.州市考办交省考办毕业生磁盘和花名册各一份。录入磁盘要求:州、市以州、市为单位录,然后再按专业录;昆明以县为单位录,然后再按专业录。录入磁盘内容:地县代码、地县名称、老考号、新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层次。
7.只有州、市、县招考办有权接收考生办证,助学单位无权接收考生办毕业证。招考办发给考生毕业证时,同事要发给考生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不能只发给考生毕业证。
8. 云南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学习、论文答辩联系院校及电话。
云南大学:自考办:0871-5033818 行政管理本科:13354939845 法律本科:0871-5032800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0871-5031217 市场营销:15911716111
云南师范大学:自考办:0871-5174928 汉语言文学本科、公共关系专科:0871-5516046
英语本科:0871-5516249 旅游管理本科:0871-5516080、5516296 小学教育专科、学前 教育专科、教育管理本科:0871-5516187
云南财经大学:金融本科、会计本科、经济学本科:0871-5511217(6428002) 工商管理专科、广告学:0871-5023287
西南林学院:园艺:0871-3863023 林学:0871-3863022 农业经济管理(林经方向):0871-3862258
云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农业推广:0871-5228309
昆明理工大学:机电一体化(本、专),房屋建筑工程(专):0871-3302071
云南民族大学:旅游管理专科:0871-5134720 13700683616人文学院自考办、汉语言文学本科:0871-5171451 0871-5135487 昆明医学院:护理: 0871-5354246
七、省、州、市 考办交接档案时间
省招考办接收州市考办档案时间为:上半年6月25日—30日,发出毕业证时间为8月底前;下半年接收档案时间为:12月25日—30日,发出毕业证时间为次年2月底前。各州市县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具体的交接档案时间。
八、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丢失处理办法
三张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省考办、州市考办、考生各持一张。毕业证书考生个人保管;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考生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保管。如果毕业证书,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丢失,按国家规定不再补办,但可以有以下弥补办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丢失,考生可写申请或情况说明交州市考办,州市考办将存档的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盖章即可。如果州市考办将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丢失,必须为考生开具相关证明,考生持证明到省考办查询、复印。毕业证丢失,考生可写申请或情况说明交州市考办,查实盖章,1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张,然后到省考办开取证明。
九、伪造证明材料处罚办法
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严禁伪造。如果发现伪造证明材料者,即取消办证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假毕业证书,当地考办立即没收交省考办,省考办鉴定后作出处理意见,并反馈给当地考办执行。情况严重的,须报当地公安、纪检部门查处。
十、毕业生的使用、工资待遇及奖励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工资待遇,按国务院一九八八年三月三日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执行。奖励按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劳动人事厅、云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一九八七年十月下发的云教自字【87】023号、云财事字【87】274号文件《关于对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给应考假、复习假和发放自学考试奖学金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