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
十一、行政复议:
1、受理单位:遵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邮编:563000; 联系电话:0852-3119038。
2、方式:书面申请
3、时限要求:(1)申请行政复议时限:具体行政行为发生60天内;(2)作出行政复议时限:60天内(案情复杂经主要领导批准可延长30天)。
4、申请条件:(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5)申请复议的事项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6)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