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赠送面积 购房者需了解
1.提问:以某楼盘128平C户型为例,此户型的拓展空间还蛮多,从户型图上可以看到,多数都为阳台赠送,包括内阳台和外阳台,外阳台除了卧室客厅外的观景阳台之外,就是露天的露台和花池了,而内阳台则包括可改为房间的阳台、生活阳台和飘窗,那么哪些是开发商所说的全赠送的面积呢?
回答:全赠送:露台、花池、飘窗。从户型图可以看到,阳台所赠送的面积里,只有花池、露台和飘窗是全赠送的。按照《合肥市关于地下室、阳台等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露台是指房屋中的屋顶平台或由于建筑结构需求而在其他楼层中设置的无顶盖平台,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露台不计入建筑面积。而国家规定,建筑高于6米,低于2.2米,本身就不计算在建筑面积内,而露台、花池本身就是露天,或者错层的,层高超过6米,飘窗呢,一般都只有2.2米高,所以这“全赠送”那也是购房者本来就该享有的空间。
2.提问:那么从这个户型图上看,哪些是半赠送的呢?
回答:半赠送:内阳台、观景阳台、生活阳台。除去全赠送的阳台外,户型图上也有部分阳台是半赠送的,包括可以改造房间的阳台(内阳台)、观景阳台(客厅、卧室外的凸阳台),以及服务性质的生活阳台。其实,这些阳台之所以会送你一半面积,并不是说开发商慷慨,根据规范,只要是开发商送去审批的户型图上标的有有阳台的,而且层高在2.2-6米之间,都是只算一半面积,因此,“赠送”神马的真的只是噱头而已。
3.提问:我买了一套别墅,开发商说送一个地下室,200平米,但是房子总价比不送地下室的高了一些。我想知道地下室建筑面积是怎么计算的?我买的是否划算?
回答:按照《合肥市关于地下室、阳台等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且除地下车库以外的情形外只能通过垂直交通(电梯、楼梯、台阶)进入室内的为地下室。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也就是说,这个地下室本身就是不算建筑面积的,如果您买的房子价格比不送地下室的高了很多,那么您就买的不够划算了。
4.提问:我一直想买一套带花园的住房,适逢某开发商搞买房赠送花园活动,遂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底层住宅。入住后,我想在花园内搞绿化,但担心破坏地下管道设施,便请求小区物业公司提供帮助,却被物业公司告知,该花园为公共绿地,我不能在该花园“动土”。我想问,附赠的花园业主有没有权利绿化?
回答:按照规定,大部分开发商赠送的花园、阁楼是无法在产权登记部门取得权属证明的,这就有可能引起日后业主与开发商的争议,如果开发商在小区规划时已将赠送部位的面积纳入了小区的公摊面积,也会像你那样的情况,业主根本无权处置赠送部位的面积,其“赠送花园、阁楼”的承诺无非是促销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