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考简章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2014年2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由7名考官进行面试评分,采取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他5名考官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
每个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与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地点在招考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未就业的毕业生主要以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和本人学籍档案为主,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其它经招考领导小组确认不能聘用的情形。
八、聘用
经试用合格的人员,由市教育局按规定商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并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招考单位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咨询
考生咨询请到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57-8233391、0857-8222391;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0857-822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