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公告(2022年11月)
九、近期,原则上不组织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方要提前向属地指挥部报备,落实好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须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则上提倡婚事缓办、白事简办,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十、从严从紧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和本单位人员出入管理。进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均需扫“乌兰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允许进入相关场所。全市实行3天1次免费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到就近核酸采样点有序、错峰进行核酸检测。
十一、从严管理学校、监所、养老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落实好工作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健康监测和备勤备岗闭环管理,社会人员不得随便进出以上重点场所,监所、养老托幼社会福利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从业人员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做好核酸检测。
十二、广大群众是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文明用餐、科学佩戴口罩、保持“2米线”、注意咳嗽礼仪、做好清洁消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并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