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或解除抵押登记
1.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是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是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办事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到车管所的机动车查验岗填写表格审核资料,机动车
所有人持办理抵押登记或解除抵押应提交的资料到机动车业务大
厅业务受理、缴费处、发证窗口依次办理.
4.机动车抵押登记费100元/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