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身份证异地办理指南
身份证丢了或者身份证过期了、有效期满需要换证或者补办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但是你知道吗,现在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了。下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材料、流程等相关情况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外省(市)户籍人口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人员;
2、已领取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业务;
注:1、初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者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可在本市办理身份证异地办理手续的有:天津、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籍居民除外)、贵州、云南、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凡自治区内的常住户口,离开户口所在地在鄂尔多斯市县区居住并已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
2、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者有效期满需要申领、换领身份证的;
注:首次申请二代身份证居民仍需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办理地点
1、东胜区公安分局
2、鄂托克旗公安局乌兰镇派出所
3、鄂托克前旗公安局敖镇派出所
4、杭锦旗公安局治安大队
5、康巴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6、乌审旗公安局治安大队
7、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治安大队
8、准格尔旗公安局薛家湾第一派出所
9、达拉特旗公安局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