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已选缴“金惠保”的职工医保(一档)人员,所需保费从医保个人账户中直接扣缴。2022年度新参保或续保的人员暂按1份产生选缴保费。
3. 在本市就读的学生,参保及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按所在学校通知执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费将不再包含学生儿童意外险保费。
4.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参保人员通过手机“掌上办”或就近到各镇乡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医保业务银行代办点办理缴费业务。缴费期间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医保窗口原则上不再受理参保缴费业务。
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2023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6. 参保人员如需查询扣款情况或打印缴费凭证的,可通过缴费银行、自助机、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途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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