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是指在不转移猫的所有权为前提下,用户缴纳一定的使用费获得“猫”的使用权,“猫”的所有权不是用户的,还是运营商的,用户只有使用权。这种情况与前面两种就会有本质的区别,因为所有权没有转移,这“猫”还是运营商的,而且用户缴纳了租金或者说是使用费,运营商必须保证在这个“猫”的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猫”都能正常工作,因为“猫”的租用,又是一份合同关系,用户履行了缴纳租用费用的义务,运营商就必须要提供“猫”能正常使用的服务,否则就是违约。这种情况就不存在三包的问题,因为不论是不是“猫”的质量问题,只要是非用户人为损坏“猫”的情况以外,运营商都必须保证“猫”的正常工作。
“借”是指在不转移猫的所有权为前提下,免费给用户提供猫的使用权。这种情况和“租”类似,区别于“借”是免费的,但所有权还是运营商的,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猫”出现非质量故障,由于运营商并没有收取用户“猫”的使用费,因此单纯就“猫”而言运营商没有义务为用户维修,因为这是运营商的“猫”,是借给用户的,按理说用户把别人借你的“猫”用坏了,如果不是质量问题,还得赔一个“猫”给“猫”的所有权人。当然,在实际服务中,运营商为了服务,为了客户感知,也不会让用户赔偿。
由于我国目前通信行业并没有规定,提供“猫”必须是哪种方式,所以这四种方式都可能会存在,全国各省各运营商情况都不太一样,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解决方式主要看合同约定。
合同里约定是什么方式就是什么方式,但如果用户不同意运营商通过以上方式提供“猫”的服务,很简单,用户可以自己到市面买一个就可以了。其实用户自己去买一个“猫",本质上还是第一种方式,只是卖家不是运营商,而是其他的设备经销商而已,商家同样也只能承担三包责任。
但用户自己到市面上购买“猫”这种方式对用户来说,其实是风险加大了,首先是自行购买的设备是否能与运营商提供的线路匹配是个问题;其次本来是用户和运营商两方的业务,中间多了一个“猫”的第三方,使后续的服务变得复杂,日后可能会出现扯皮的现象,因为运营商不可能去为用户承担用户自己买“猫”的责任,无疑加大了用户自己的使用风险。当然用户说我就是愿意自己买,就是不想在你运营商处购买“猫”,这当然也可以,因为法律赋予用户这个自由选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