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注意到,截至4月23日发稿,该投诉还未显示佰仟金融回应。
多个员工涉诈骗案 有的被判刑四年多
2020年3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即(2019)桂0127刑初301号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韦能柯曾先后在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仟金融服务公司)、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美利车金融部(以下简称美利车金融部)、四川腾铭惠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区办事处(腾铭惠商公司顺德办事处)从事手机、汽车分期贷款业务。2018年8月至2018年11月间,韦能柯多次虚构各种事实,诈骗业务对象财物共246570元。所得赃款,韦能柯已用于赌博等花销。

其中,2018年10月,韦能柯利用其在佰仟金融公司工作时曾为被害人蒙某1在横县手机店购买手机办理手机分期付款的机会,虚构手机分期还完款后要办理结清证明图,否则影响征信的事实,诈骗蒙某13300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8年10月,韦能柯利用其在佰仟金融公司工作时曾为被害人李某1在中国电信横县分公司购买手机办理手机分期付款业务的机会,虚构交完手机全款后才能办理结清证明的事实并以李某1手机已改号为理由,诈骗李某1共12000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和讯网注意到,在该判决中,被告人韦能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韦能柯退赔被害人蒙某1经济损失三千三百元,退赔被害人李某1经济损失一万二千元。
2019年12月2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即(2019)豫1681刑初696号,显示,“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员被告人魏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其中,2017年1月9日,薛广(另案处理)等人以可以办理手机分期,所办的分期由薛广承办,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再交300元可领一部手机为由,在王某(另案处理)同意用自己公司分期业务代码下,由“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员被告人魏某甲以及其他分期公司的业务员在领航手机店内,用周海宁的信息做分期贷款,造成周海宁损失3723.09元。案发后,王某将被害人损失全部还清。
根据判决,被告人魏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9年7月2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粤5281刑初564号,显示,普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月至同年11月,被告人郑海清先后在“深圳捷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代表,主要负责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期间,郑海清因经济紧张,又清楚公司审批小额贷款过程存在漏洞,便以提高业绩为由,给付数百元的报酬的方式让何某、余某、罗某、蔡某、陈某1、韦某锋、刘某、黄某、陈某2、陈某3等人到“鸿达数码”、“胜鑫通讯”、“生达车行”、“星光手机”等商铺进行虚假消费,以此在上述两公司办理贷款业务,从中骗取两公司贷款共计人民币109235元。